宁波市太平鸟项目建设工程(幕墙)-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TC220Q0YV)
公示开始时间:2022年09月02日17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2年09月07日17时00分00秒
宁波市太平鸟项目建设工程(幕墙)(招标项目编号:TC220Q0YV,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宁波市太平鸟项目建设工程(幕墙)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宁波市太平鸟项目建设工程(幕墙)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浙江中天方圆幕墙有限公司 | 5,780,813.18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106日历天 |
2 | 杭州中承建设有限公司 | 5,868,847.00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106日历天 |
3 | 浙江省武林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 5,942,827.00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106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浙江中天方圆幕墙有限公司 | 李虎山 | / |
2 | 杭州中承建设有限公司 | 戚云阳 | / |
3 | 浙江省武林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 刘鹏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浙江中天方圆幕墙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 |
2 | 杭州中承建设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 |
3 | 浙江省武林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提交书面资料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所提异议的内容;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五)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六)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复印件; 如为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复印件。 (七)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为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为总价招标。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龙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慈溪市慈东工业区天叙路1号
联 系 人:吴晓东、向工
电 话:13732219067
邮 箱:wuxiaodong@longfor.com
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前洋E商小镇南区5号楼304室
联 系 人:严工、王工
电 话:13777069483、18710166619
邮 箱:yanminyu@cntcit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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