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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职业教育中心金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精装修设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3-12-24

项目概况

金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精装修设计(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0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HZ-2023-1102

项目名称:金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精装修设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金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精装修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9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 装修设计服务 9000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00,000.00 9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180日历天(直至竣工验收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精装修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7)《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8)《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9)《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2)《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4)《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精装修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存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部或省厅颁发的建筑(含装饰设计)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含)以上;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持有建筑师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中级职称以上。
(4)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等,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2022年12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2022年12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10)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25日 2023年12月2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0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1月0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报名成功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 格式),磋商文件谢绝邮寄;
2、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前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5、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6、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金台区职业教育中心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中山东路4号

联系方式:13571165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欣怡汇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十里铺街道办事处斗鸡社区宝十路109号

联系方式:173926325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景工

电话:17392632572


陕西欣怡汇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4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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