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四人民医院岐山院区新建心血管病诊疗中心综合楼项目室
内精装及室外园林景观专项设计(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521010090828006
项目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37号 | 招标人 |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
项目名称 | 市第四人民医院岐山院区新建心血管 病诊疗中心综合楼项目 | 项目编号 | 202521010090828006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资金100.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总投资 | 34433万元 | 标段(包)数量 | 1 |
项目规模 |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1456.06 平方米,保留原 4#楼,拆除其他建筑物,新建一栋心血管 病诊疗中心综合楼以及污水处理站、垃圾站、锅炉房等基础配套设施。新建总建筑面积 3735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1659.32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5695.68 平方米。 | ||
标段(包)名称 | 市第四人民医院岐山院区新建心血管 病诊疗中心综合楼项目室内精装及室 外园林景观专项设计 | 标段(包)编号 | 202521010090828006001 |
标段(包)性质 |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设计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设计·专项资质·建筑装饰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甲级]或者[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 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甲级]或者[设计·专业 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并且[设计·专项资质·风景 园林工程·风景园林工程乙级](含)以上 | ||
标段(包)质量 要求 | 合格,通过图审部门审查合格。 | ||
标段(包) 招标范围 | 本项目室内精装(不含特殊区域)、室外景观绿化专项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包括配合图 审(如有)、提供材料选型规格定样表、工程预算、施工过程中现场服务等工作)。 | ||
投标保证金 | 0.3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 |
标段(包)供货 /服务/特许经营 开始/开工 日期 | 2025-09-29 | 标段(包)供货 /服务/特许经营结 束/竣工 日期 | 2025-10-29 |
项目负责人资格 条件 | [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 ||
标段(包) 估算价 | 30万元 | 标段(包) 文件售价 | 0元 |
标段(包) 开标地点 |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 座) |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接受 | 联合体 投标要求 | (1)联合体成员共同以一个投 标人的身份投标,联合体成员 (含牵头人) 数量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室内精装 设计分工的单位;(2)联合体 投标,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其在联 合体协议中承担的相应工作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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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资质。联合体协议中未约定专 业分工的,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 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单位的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 协议中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的由不 同单位分别承担完成的,按照各 自专业分工对应的专业资质确定 联合体资质等级。(3)联合体 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 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 作和责任,并明确联合体各成员 对本项目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 担连带法律责任。该联合体协议 书应有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的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明 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 员计划承担的份额、金额和分工 责任等内容的说明。联合体以恶 意和授权书须连同投标文件一并 提交。(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 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 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 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 投标均无效。(5)联合体中标 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 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 人承担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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