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 项目名 称: 开封市财政厅东街小学 2025年校园维修项目 ;
2.2 、 项目编号: ZHYA-2025-134
2.3 、 采购方式:竞争性 磋商
序号 | 包号 | 包 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ZHYA-2025-134 | 开封市财政厅东街小学 2025年校园维修项目 | 545136.24 | 545136.24 |
2.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 )磋商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的全部内容
( 2 )项目概况: 开封市财政厅东街小学 2025年校园维修
( 3 )建设地点: 开封市财政厅东街小学
( 4 )质量要求:合格
( 5 ) 计划工期: 15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6 、合同履行期限:以订合同为准
2.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9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3 、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提供 2024年10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3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提供的参保证明日期需在发出招标公告日期之后。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提供 2023或2024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自 拟)。
3.6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