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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轨道交通18号线车站综合功能提升改造及站台门实训室搭建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单位为上海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本项目招标内容:18号线龙阳路站17号口站厅层站台门实训室搭建及共线车站部分施工,其中共线车站部分施工包括:2号线龙阳路站3/4号出入口加装风幕机及挡风帘、7号线龙阳路站管理用房通道吊顶及墙面翻新、8号线江浦路站客服中心装饰局部改造及横截沟整改、11号线御桥站风阀改造、12号线江浦公园站编码室家具更换、12号线江浦公园站站厅防火分区隔离整改等。
2)施工工期: 100 日历天,具体实施时间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
3)质保要求:本工程质保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或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为准);
3)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 60 分(满分 100 分),可参与本次投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应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4)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0日16:30前于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完成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提交符合资格要求的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包含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受托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平台。如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被拒绝。
4.2 投标人在完成网上报名,经招标代理审核通过,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3 报名时投标单位提供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地址)为本项目唯一的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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