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西湖院区医患协调部装修改造工程进行院内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咨询。潜在供应商应在2024年12月13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项目预算 | 采购需求 |
YN202410-GC01 |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西湖院区医患协调部装修改造工程 | 1 | 批 | 99863.13元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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