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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三江新区2023年四川新能源汽车创新中心改建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 2024-06-05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三江新区2023年四川新能源汽车创新中心改建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8-511599-04-01-917657】FGQB-01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宾市三江新区科技创新中心D2-C座;
2.2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改建总建筑面积约7500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动力与储能电池制造技术中心、动力与储能电池安全研究中心与成果展示区、教学中心、孵化中心、科学家工作室及研发中心等相关配套设施。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以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及招标具体要求为准。项目总投资约4650万元。
2.3计划工期: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
若因疫情、环保管控等原因造成工期延后,则具体完工时间以招标人、中标人共同协商确定的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招标。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1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1个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合同金额含)7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室内装修(或装饰装修或二次装修)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06 00:00 至 2024-06-10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170 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6-28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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