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1号楼楼道及3号楼部分楼层卫生间修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1号楼楼道及3号楼部分楼层卫生间修缮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福建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1号楼楼道及3号楼部分楼层卫生间修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4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FS-J-2024-112
项目名称:福建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1号楼楼道及3号楼部分楼层卫生间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9.063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063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项目的性质 | 最高限价 (万元) |
1 | 1 | 福建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1号楼楼道及3号楼部分楼层卫生间修缮工程 | 1.1本项目为福建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1号楼楼道及3号楼部分楼层卫生间修缮工程。 1.2本项目为包干价,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所有费用,包括可能的工程建设、施工搭建、电费等伴随服务。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 39.063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施工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工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3.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3.8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9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8)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后,谈判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价人的信用记录。注: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16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3日至2024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1)未在规定时间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供应商将失去谈判资格。(2)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含电子版),售后不退。(3)报价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谈判文件并登记,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质疑
2.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2投诉
2.2.1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福建省国资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国诚招标(http://www.fjgczb.com)
4、获取谈判文件、谈判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账 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5、项目经理:经办人(郑莹莹、张林丽、黄丽婷/0591-83393306、83393307)、负责人(黄丽婷、应俊/0591-83393310、8339331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611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0591-83778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郑莹莹/ 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莹莹
电话: 0591-83393306、83393307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3日
采购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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