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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南湖校区第二学生宿舍整体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ddwg202401)

· 2024-01-21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东北大学委托,对东北大学南湖校区第二学生宿舍整体修缮工程(采购编号:LNZB-GJZ2024-0004-01/项目编号:DDWG20240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东北大学南湖校区第二学生宿舍整体修缮工程;

2、项目单位:东北大学;

3、建设地点:东北大学南湖校区;

4、资金来源:国拨资金;

5、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6、项目概况:东北大学南湖校区第二学生宿舍建成于1952年,共4层,包含宿舍与食堂区域,本工程只修缮宿舍部分,宿舍建筑面积17579平方米;

7、采购预算:2745万元(含暂列金100万元);一标段:1365万元(含暂列金额50万元);二标段:1380万元(含暂列金额50万元)

8、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9、采购范围:本工程为综合性修缮,包括结构加固、寝室布局调整、门窗改造、屋面防水、盥洗室修缮、室内装饰以及配套消防、电力、给排水、供暖系统改造等内容。

本工程按建筑区域分为两个标段,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一标段:第二学生宿舍南侧伸缩缝(1-22轴、2-1轴)以西连续区域,即1-1轴至1-22轴(建筑面积7858平方米),包括该区域内的拆除工程、土建装饰、室内管网、综合布线、室外管网及外环境施工等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标段:第二学生宿舍南侧伸缩缝(1-22轴、2-1轴)以东连续区域,即2-1轴至3-21轴(建筑面积9721平方米),包括该区域内的拆除工程、土建装饰、室内管网、综合布线、监控设备采购安装等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施工分界点:管网施工分界点为给排水、供暖、消防管线出入户第一个室外检查井阀门。分界点(包括阀门)以内管线属室内管网施工区域,分界点以外管线属室外管网施工区域。电力系统施工分界点为低压进户电缆头接点。分界点(包括电缆头接线端子及螺栓)以下负荷侧属室内系统施工区域,分界点以上电源侧属室外系统施工区域。

管道铺装、综合布线等涉及跨越标段的工程,以该工程系统主要分布区域确定标段归属,保证系统管线的连续性。各标段的承揽单位需负责配合各系统的整体运行调试。

10、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以及国家、辽宁省、沈阳市等现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承包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2)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要求;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无在建项目。

三、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41228:30时起至2024126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供应商在上述期间内,将下列报名信息(报名信息除电汇截图可为附件,其他内容在邮件正文以文字形式填写)发送至lngcdd@163.com:所报项目名称、标段号、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开具发票信息(并写明专票或普票),并附采购文件费用电汇截图(汇款信息:收款单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账号:06135601040003330;汇款摘要:GJZ2024-0004,单位或个人汇款均可,个人汇款的应在邮件中备注汇款人姓名),无需提交其他报名材料。采购文件售价500/标段,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代理机构见报名邮件后通过邮件方式将采购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也可以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10房间现场购买。

四、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42209:30时(北京时间);

2.接收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五会议室。

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六、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北大学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

联系人:庄老师

联系电话:024-83689255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

邮编:110005

联系人:徐佳、刘畅

电话:024-23383567-801805

邮箱:lngcdd@163.com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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